辽宁省大学生服装设计创意大赛暨“威尼斯9499杯”服装与服饰设计展示会
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
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实施方案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辽宁省大学生服装设计创意大赛暨“威尼斯9499杯”服装与服饰设计展示会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本届大赛以“创意青春 时尚未来”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融合专业、创新引领创业、创业融入专业、创业带动就业。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培养我省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生的实践与创新精神,展示设计与应用能力。以大赛为载体,以创新为引领,促进学生服装与服饰设计创新与应用,以赛促练、以赛促教、以赛促升,发掘和培养我省各高校时尚创意设计应用型人才。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1.参赛对象
(1)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或本科以上在读学生;
(2)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外国留学生及赴国外留学的留学生;
(3)港、澳、台等地区在读省内普通高校大学生。
2.参赛要求
(1)参赛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团队参赛者,其组员不超过3 人;
(2)可跨院校组队参赛,参赛者署名及排序以提交参赛作品报名表为准;
(3)个人参赛者或团队参赛者,每类限报送参赛作品一部,每部参赛作品均需指定 1-2名指导教师;
(4)参赛项目报名表(附件1)需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虚报、瞒报信息。由虚报、瞒报引发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5)报名截止前,由个人或团队组长将作品投递至大赛组委会官方邮箱,不可重复上传。报名截止后,不得对作品进行任何修改或删除。
(6)每个学校设领队1名,负责组织本校学生参赛并统筹本校学生所有参赛项目。
注:作品内容不准出现院校、姓名等个人信息,如有参赛者信息或标记则不能进入评价环节视为放弃,学生创作所用素材请在报名表中注明出处。
(四)竞赛内容与评审方式
本次大赛以“创意青春 时尚未来”为主题,报送与主题相关的服装服饰造型创意设计类作品和效果图创意设计类作品。
1.竞赛内容及要求:
(1)服装服饰造型创意设计类:根据大赛主题要求,结合时尚趋势,以原创设计稿与实物形态表现展示作品造型创意,进行时装设计或立体裁剪礼服设计,时装设计参赛作品为一个系列(不少于4套),男女不限(可男女装混合)、年龄不限、季节不限;立体裁剪礼服设计可为单件作品,女装礼服设计。要求作品具有整体感,服装服饰搭配巧妙、创意新颖。参赛作品包含服装服饰设计效果图、款式图和成衣实物。
①提交系列彩色效果图,系列作品画在同一张效果图,规格(A3:297mmx420mm),手绘及电脑绘制均可。
②正背面款式图,右下角附:主题名称、设计说明(不超过100字),规格(A3:297mmx420mm)。
③作品实物照片,系列服装真人模特展示并且在同一张照片上,规格(A3:297mmx420mm)。
④参赛作品文件和参赛作品报名表上传至平台。
(2)效果图创意设计类:根据大赛主题要求,符合流行趋势,设计独特,造型优美,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文化特征,服饰品配套齐全,系列完整(不少于5套)。参赛作品包含服装效果图和款式图。
①提交作品彩色效果图,需画在同一张效果图上,规格(A3:297mmx420mm),手绘及电脑绘制均可。
②正背面款式图,右下角附:主题名称、设计说明(不超过100字),规格(A3:297mmx420mm)。
③参赛作品文件和参赛作品报名表上传至平台。
参赛者经初评后入围决赛,入围决赛者需上交服装实物作品参加决赛暨颁奖盛典。所有参赛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在参赛期间所绘制的参赛作品及成衣,组委会有权进行宣传、出版发行和演出。
2.评审方式及原则
(1)评审方式
①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秘书处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初审后,提交评奖委员会进行评选。
②评奖委员会采取集体线上或线下评议方式,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③大赛评审委员会实际参加评审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奖结果方为有效。
④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每类作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并对赋予相应奖项。
(2)评奖原则
①评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以质论奖。
②作品应具有原创性、感染力、时效性及与主题相关性。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竞赛时间:2021年4月19日—5月27日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5月10日 24:00
具体时间如下:
第一阶段:4月19日——开赛
第二阶段:4月19日——5月10日报名阶段
5月10日24:00 截稿
第三阶段:5月11日——5月13日整理分类作品;
5月14日——5月19日评议阶段;
5月20日——5月23日复评,排名;
第四阶段:5月24日——5月26日公示( 三天) ;
5月28日视疫情情况,拟定举办决赛暨颁奖盛典。
报名及上交作品方式:通过“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 http://cxcy.upln.cn/)线上报名和提交作品( 注:各高校需有校赛负责人审核通过),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24:00。如有因参赛文件上传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可启动预案使用邮箱接收。
线上报名需上传:
·学生需上传:附件1参赛项目报名表word电子版和加盖学校或二级学院公章的 PDF版
·学生需上传:附件2承诺书(即手写签名扫描成PDF上传)
·学生需上传:个人或团体参赛作品
·参赛高校负责人:需上交附件3、4(参赛高校负责人信息表和推荐评委信息表)
(六)竞赛环境与设施
竞赛发布会和颁奖典礼场地:辽宁传媒学院高远楼401 报告厅。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 辽宁传媒学院
辽宁广播电视集团( 辽宁广播电视台)
辽宁省文化产业联盟
(二)组织形式
1.大赛组委会
2.评审委员会
3.监审委员会
4.组委会办公室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全部上交作品进行甄选。作品评审秉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截稿后,先将作品整理分类,对提交的作品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筛选。其次,进行初评,初评由评委会成员进行分组评议打分,通过初评选定入围作品。入围后,将作品开始进行复评,根据评分规则评出每组前 15名作品进行实物T台展示。
最终根据评分高低,排出顺序得出等级奖项。
(二)奖项设置
1. 服装服饰造型创意设计类和效果图创意设计类竞赛分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各类竞赛奖项设置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奖项 |
数量 |
1 |
一等奖 |
入围作品数量的5% |
2 |
二等奖 |
入围作品数量的10% |
3 |
三等奖 |
入围作品数量的15% |
2.各类竞赛参赛作品数的50%选定入围作品,入围即颁发优秀奖。
3.优秀指导教师奖:对获等级奖的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证书。
4.优秀组织奖若干。在赛事的筹备与开展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参赛高校,颁予高校优秀组织奖。
(三)申诉与仲裁
1.各参赛队对不符合大赛和赛项规程规定的设备竞赛执裁、赛场管理、竞赛成绩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仲裁组提出申诉。
2.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
3.申诉启动时,参赛队以该队领队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的形式递交赛项仲裁组。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4.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不超过2小时内提出。 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5.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6.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7.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8.各类参赛作品坚持原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不含色情、暴力等因素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意识形态与政治观点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价值,不侵犯他人权益;
9.如参赛作品有抄袭、剽窃、造假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承担;
10.对本次大赛细则、参赛作品著作权承诺书产生任何疑义,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四)竞赛结果公示
2021年 5 月24日—5月26日在大赛组办方官方网站公布全部获奖作品,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发现作品剽窃、造假等不良行为,取消其获奖评选资格。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艺术设计学院创新楼411室.
大赛指定QQ群:438801334
大赛指定邮箱: lncmfzx@163.com
大赛办公电话: 024-89745788
联系人: 郭岩 电话: 13478253866
联系人: 丁丽莉 电话: 13591663703
(二)各参赛院校需配合工作说明
各参赛院校需成立专门的比赛组织机构,并指定大赛唯一联络人员,于2021年4月30日之前将附件3、4(参赛高校负责人信息表和推荐评委信息表)发送到大赛指定邮箱内lncmfzx@163.com。
(三) 知识产权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2.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同意在其作品提交后,即认可大赛主办方、承办方无偿使用获奖作品,参与线上、线下参展和媒体推广等活动,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发布及展览等权利。
(四) 其他未尽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