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辽宁传媒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1年度辽宁传媒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威尼斯9499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需求,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结合学校实际,现启动辽宁传媒学院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本次立项工作采取二级学院统一申报的形式。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1年度辽宁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期限为从项目立项公布之日起1年内。项目一般不得延期结题,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在规定期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至少提前一个月书写项目延期申请,经指导教师和院系同意后,报学校审核备案,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为半年。
三、项目的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1.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能够发挥主动学习、主动探索、主动实践的积极性,能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完成项目。
2.参加申报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为威尼斯9499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学生以团队形式进行申请,每个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应为3-5人。原则上创新项目申报负责人为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为二、三、四年级的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的负责人为三、四年级的学生,批准立项时,负责人距离毕业至少有一年的时间。
(二)指导教师
1.每个项目均须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担任。
2.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仅限1名,每名教师可以同时指导1-2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除配备1名校内指导教师外,还必须配备1名企业指导教师。
3.指导教师在项目执行的全过程中,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研究,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设备,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保证按时完成项目,取得预期成果。
(三)选题要求
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科学,实施条件完备,具有一定创新性和探索性,选题难度和规模适中,适合学生课余时间及假期进行。在以往的各类竞赛中获奖项目、已公开发表论文的项目、已申请的科研训练项目,可以依据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更深入的项目研究。鼓励教师和学生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等形式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四、项目的管理
1.各院系要对本单位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跟踪管理,要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立项遴选、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工作进行评审。
2.项目一经立项,项目组成员、项目研究内容等一般不得变更,如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项目指导教师所在院系同意,报学校审核备案。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1次项目组成员交流会,讨论项目进展情况、总结阶段成果和交流心得体会,研讨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及改进措施,并及时将项目进展向指导教师汇报。项目组应按要求填写《辽宁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过程记录册》(附件3、项目研究过程记录册结题时交),该记录册将作为结题验收时的重要依据。
4.学校将组织项目的中期检查,由院系组织专家组对本院系的项目进行评审答辩,学校进行审核。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可按申报书继续进行项目研究,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要求限期整改或终止该项目的运行并收回项目剩余经费。
5.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项目组成员可根据本科生《辽宁传媒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申请创新学分,经专家评审后,可获得相应数量的创新学分,创新学分可以冲抵教学计划中的部分自由选修课学分;对于取得优异研究成果的项目,学校给予一定表彰奖励。
五、项目的结题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时项目组要按学校要求完成结题报告书和项目研究过程记录册的撰写工作,同时参加院系结题答辩,学校审核有关结题材料合格后即可结题。
2.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创业实战、企业运营报告等材料,同时参加院系结题答辩,学校审核有关结题材料合格后方可结题。
六、申报要求
1.项目必须依托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申报。项目成员应当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每个项目1-5名成员,原则上一名学生参与项目不得超过3项,且最多只能作为1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同期指导项目不得超过3项。同一项目可以有多位指导教师参加指导,并且要求指导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
2.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向广大教师和学生宣传,鼓励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加指导工作。
七、提交材料
1.辽宁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版A4纸规格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文件名按照“指导教师所属院系-指导教师姓名”来命名。
2.辽宁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信息表(见附件2),纸质版A4纸规格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文件名按照“指导教师所属院系-指导教师姓名”来命名。
请各项目组负责人将以上材料于2021年5月20日前报送指导教师所在院系。
请各院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于2021年5月30日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创新楼102)。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平
联系电话:024-89745613
附件:
附件1:辽宁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2021年)
附件2:辽宁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信息表(2021年)
附件3:辽宁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过程记录册(2021年)
就业创业服务处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