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辽宁传媒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国办发〔2015〕36 号),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根据辽宁省关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要求,激发威尼斯9499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威尼斯9499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现举办辽宁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园选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浙江大地了解国情省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推动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大赛赛道

本届“互联网+”大赛设置高教主赛道(原国际赛道并入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主赛道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要求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青年红色逐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商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主赛道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师生共创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 5 年(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 6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鼓励本组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鼓励大学生扎根中国大地,帮助老区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参赛项目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具有可持续性。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

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

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

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

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

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其他要求

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7人(包含参赛负责人),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名学生只能主持一个项目,同时可作为项目成员最多兼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成员,每名同学最多可参加两个项目。

初创组、成长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初创组、成长组的注册公司法人必须为参赛学生,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成长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四、比赛赛制

1.大赛主要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省级复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2.省级复赛由大赛组委会按配额确定各高校参赛名额,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团队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

详情可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org.cn/)查询更多相关内容。

五、日程安排

1.报名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2.遴选阶段:2021年5月1日至5月30日;

3.辅导阶段:2021年5月至6月初;

4.省赛阶段:2021年6月(根据具体通知确定)。

六、材料上交

4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负责收取大赛报名相关材料包括校内选拔赛申报表,校内选拔赛汇总表、项目计划书(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材料务必以“负责人+赛道名称+组别+项目名称”命名,以学院为单位上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上交到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版材料上交到大赛指定邮箱 lccxcyxy@163.com

附件一: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申报表

附件二: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汇总表

附件三: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