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展赛演播活动通知
为全力以赴做好迎评工作,创建具有本院特色的“一院一品”品牌形象,“以展促学、以赛促优”,通过实施项目包教学,检验教学质量,进一步展示教学成果,现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展赛演播”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展览主题
本次活动以中国传统文化、辽宁六地文化为基底,各二级学院以讲好“辽宁故事”、弘扬“红色精神”,打造辽宁地区特色红色文化,赓续红色精神血脉等内容为主题。
二、展览的范围
本次期中“展赛演播”活动范围为全校19级本科和20级、21级、22级本、专科专业。
三、展览时间安排
1.策展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 9日(第六周)
2.布展时间:2023年 4月10日- 4月16日 (第七周)
3.展览时间:2023年4月17日(第八周)
四、展览场地安排
各学院精品作品进入南校区美术馆2层和北校区图书馆2层展出。
五、展览要求
1.各二级学院于4月10日前提交《附件1:参展形式及数量调查表》并于教务处例会汇报本学院期中“展赛演播”活动方案,要明确汇报本学院各专业、各年级期中“展赛演播”活动具体内容、展示方式、参与学生数量、教师教学效果考评方法等关键信息。
2.各学院展出区域,要营造氛围,美术馆入口处有序言,说明作品展览的目的和意义,并设置主题标语和主题词。
3.各区域需构思并设计本学院的作品简介,具体内容包括序言、作品主题、特色亮点、作品构成比例(包括年级、期中/期末/毕业设计等构成比例)、作品展出形式、参展人数、作品装裱材质等内容。体现学院、专业、课程三级简介内容。
4.展出作品应符合本专业应有的艺术呈现形式。艺术类专业应展出实物和原件,电子版作品可打印展板,同时要充分考虑展板的反复利用;传媒类专业应使用多媒体,充分利用演播放映厅,提高设备利用率;音频类作品可扫描二维码在线播放。
5.展板作品与实物作品应搭配合理,协调布局,具有艺术美感,并符合参展要求。
6.提倡各二级学院依托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建立本学院线上展示空间,全天候开展线上展览。
7.学校将组织教学指导委员对各二级学院期中“展赛演播”学生作品质量进行评价。
六、布展要求
1.布展前对作品进行分类,落实布展责任人,由专人负责(教师和学生助理)。
2.布展时必须由教师到场组织,注意保护展品,不得使用破坏性工具(如长钉等)布展;在布展过程中要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监督管理。
3.布展完成后由教务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学生方可观展。展览期间,各学院轮流安排专人值班,负责每日场馆的开放与关闭,重点关注闭馆时关门、关窗、关电、关水等安全问题。
4.本次作品展更新标签1,新增内容为学生作品应用软件/设备名称;新增标签2,内容为指导教师评语和学生作品成绩。
说明:已获得荣誉或奖项的作品需在教师评语后标明;学生作品成绩设置百分制,参展优秀作品成绩为85分以上;每幅学生作品有两张标签,标签1(学生信息)在上,标签2(评语和成绩)在下,统一放置在作品右下角。
教务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