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主办、辽宁传媒学院承办|辽宁省大学生艺术实践工坊作品展
一、主办单位
辽宁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辽宁传媒学院
三、活动主题
强国担使命奋斗书华章
四、展演项目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
(一)艺术与科技。基于信息时代和科技革命,用艺术形式助力科技水平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成果转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展示艺术与人工智能、航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深度融合的探索实践。
(二)艺术与生活。展现艺术与生活融合,把艺术成果服务于人民群众的高品质生活需求,用艺术创造美好生活,提升审美韵味、生活品位。展示美好生活品质的创意创新实践,如日用品、 装饰品的设计制作等。
(三)艺术与美丽乡村。聚焦共同富裕,助力乡村振兴,展现艺术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将艺术元素应用于乡村规划建设、 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展示推动乡村发展的创意创新实践,如农村景观设计、主题墙绘、农副产品包装设计等。
(四)艺术与校园。用艺术美化校园,助力教育资源数字化建设,引领学校审美品味,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展示校园文化创意创新实践,如校内环境设计、教室环境创设、校服设计、 学习用品(用具)设计等。
五、参加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每个工作坊参展人数为10 人,其中学生 7-9 人,指导教师1-3 人。
六、活动流程及安排
展演活动分为校级展演、省级集中展演。
(一)校级展演(4 月20 日前) 各高校以院、系为单位,发动师生广泛参与,自行开展艺术实践工作坊活动,重点是扩大参与面与普及面。同时择优向省教育厅报送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
(二)省级展演(5 月底前)
组织省级现场集中展演,重点展示艺术实践工作坊活动成果,促进高校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
七、奖励办法
展演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被评为一等奖、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不超过3 名)。
八、报送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
各高校需填写完整的工作坊方案申报材料(见附件),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简介、设计思路和特色描述、展区设计方案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4 或MPG2 格式),报送表需加盖学校公章与视频上传至百度网盘,同时将网盘链接及提取码发送至指定邮箱。各校须对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命名,格式为“学校名称+工作坊名称+材料类型”。
(二)其他要求
1.报送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 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学校承担相关责任。
2.省教育厅对获奖作品有权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活动 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 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 二 )其他要求
1.报送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学校承担相关责任。
2.省教育厅对获奖作品有权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各地各校认真填报相关材料,特别是参展人员、指导教师、作品名称等信息一经上报原则不再更改。对于填报信息不全、名称不标准的作品可以不予参展,对于填报信息错误较多的单位取消评选优秀组织奖资格。凡不符合报送要求或逾期报送的视为自动弃权。
(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君鹏 王丽娜
联系方式:15840188120 13709834493
电子邮箱:lcmeiyuzhongxin@163.com